在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上,管理局高度重视“清明节”这一重要时段,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,管理局成立以党委书记白锦贤负总责的防火督查工作组,在清明节期间对保护区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。
督察组第一小组由浩仁塔本副局长带队,管理局经营管理处、自治区森林公安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分局、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包头分局的有关同志参加,于2018年4月4日至6日对保护区包头辖区内各个管理站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察,检查期间同时对九峰山、马鞍山,五当召等几个生态旅游区进行了检查调研工作。清明节期间包头辖区内各管理站职工全部在岗在位,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加大了对重点地段的监管巡查力度。
管理局第二督察组由杨正正副局长带队,资源保护处、经营管理处、呼市及乌兰察布分局有关同志参加,于2018年4月3日至5日对井尔沟、五家村、上高台等管理站调研检查,要求注重排查火险隐情,完善制度等建设。
“清明节”期间保护区境内无重大火灾发生,安全渡过火险期。
冀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