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: 整治水环境提高城乡宜居水平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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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据内蒙古新闻网2017926日讯:新城区秉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以大青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为中心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统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,淘汰污染企业,特别是在水环境整治方面取得较好收效,为提高城乡宜居水平奠定了基础。

     在水环境整治方面,新城区在全自治区率先编制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,该方案于20159月份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环保专家评审,2016年通过市政府的批准并已上报至自治区政府,进入报批阶段。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,几年来共清理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和非法排污企业268家,拆除污染设备225套。其中拆除取缔混凝土搅拌站20家、矿山企业6家,目前该区正在积极争取国家“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”等专项资金,用于矿山企业腾退后的哈拉沁沟、哈拉更沟的生态恢复治理;取缔了泔水猪等非法养殖户70余户,规模化养殖场2家。实施了水泥厂区块拆除改造工程,通过开展两个“百日会战”行动,完成了两个水泥厂厂区、生活区和哈拉沁、三卜树、毫沁营三个村棚户区的拆除工作,拆迁棚户区2500户、厂院45个,共拆除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,淘汰落后产能68万吨。修复治理沙坑8个。完成了东河改造工程及管网、绿化、道路等配套工程,着力打造生态景观,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明显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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